1 目的
1.1
為更好管理大富科技及集團子分公司環境,以使公司生產運營活動環保方面符合相關法律法規要求,特制訂本程序。
2 范圍
本程序適用于深圳市大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集團下屬分子公司。
3 定義
3.1
環境許可證:環保方面的行政許可,按照相關法律法規符合性嚴格執行,確保公司生產正常合法運行,避免因漏辦環保許可手續而受到政府處罰、客戶不符合而帶來損失(嚴重時會導致停工、停產,甚至工廠關門)。
3.2
本程序定義的環境許可證,包括: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及審查批復、三同時或建設項目驗收報告及批復、排污許可證、環境守法證明。
3.3
環境影響評價簡稱環評,,是指對規劃和建設項目實施后可能造成的環境影響進行分析、預測和評估,提出預防或者減輕不良環境影響的對策和措施,進行跟蹤監測的方法與制度。
4 職責
4.1大富科技安保辦職責
4.1.1 負責建立/修訂本程序文件;
4.1.2 負責辦理大富科技或指導、協助下屬分子公司辦理相關環境許可證;
4.1.3 負責對應政府環境許可相關監督檢查;
4.1.4 負責監督檢查集團各公司環境許可證持有情況;
4.3 其他分子公司/部門職責
4.3.1
質量部負責搜集環境許可相關法律法規文件,并定期做符合性評價;
4.3.2
集團下屬分子公司貫徹執行本程序文件,辦理有疑問及時咨詢大富科技安保辦或政府相關部門;
4.3.3
集團下屬分子公司取得相關環境許可證,及時掃描一份給大富科技安保辦存檔;
4.3.4
各分子公司生產部門嚴格按照環境許可證要求開展生產活動,在水、氣、聲、固廢排放不確定或新建相關處理設施時,及時咨詢安保辦。
5
程序
5.1 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及審查批復
5.1.1
新建、改建、擴建建設項目需進行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
5.1.2
建設單位應當按照下列規定組織編制環境影響報告書、環境影響報告表或者填報環境影響登記表(以下統稱環境影響評價文件):
5.2.1
可能造成重大環境影響的,應當編制環境影響報告書,對產生的環境影響進行全面評價;
5.2.2
可能造成輕度環境影響的,應當編制環境影響報告表,對產生的環境影響進行分析或者專項評價;
5.2.3
對環境影響很小、不需要進行環境影響評價的,應當填報環境影響登記表。
5.1.3
。編制環境影響評價文件應選擇有資質單位;
5.1.4
建設項目的環境影響評價文件未經法律規定的審批部門審查或者審查后未予批準的,該項目審批部門不得批準其建設,建設單位不得開工建設。
5.1.5
政府審批部門應當自收到環境影響報告書之日起六十日內,收到環境影響報告表之日起三十日內,收到環境影響登記表之日起十五日內,分別作出審批決定并書面通知建設單位。
建設項目取得政府環保主管部門審批即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審查批復后方可開工建設。
5.1.6
建設項目的環境影響評價文件經批準后,建設項目的性質、規模、地點、采用的生產工藝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態破壞的措施發生重大變動的,建設單位應當重新報批建設項目的環境影響評價文件。
5.2 三同時或建設項目驗收報告及批復
5.2.1
環?!叭瑫r”指建設項目污染防治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使用(簡稱環?!叭瑫r”)。
5.2.2
建設單位必須在進行主體工程建設前,委托持有《深圳市環境保護工程技術資格證書》的單位,按照建設項目的環境影響報告書(表)和環境影響審批批復意見的要求,對污染防治設施進行設計。
5.2.3
環境污染防治設施設計方案、工程合同必須存檔。
5.2.4
重點管理項目的建設單位在項目污染防治設施建成,主體工程投入試生產前,向環保主管部門申請竣工檢查。
5.2.5
對竣工檢查合格的項目,3個工作日內取得環保局頒發的“試運轉通知書”,建設單位在接到“試運轉通知”后,方可投料進行試生產,并確保處理設施同時投入試運行。
5.2.6
建設單位在項目試運轉前,應委托具有環境監測資格的單位進行驗收監測;
5.2.7
重點管理項目驗收監測結果合格者,由建設單位向本局提出污染防治設施驗收申請,申請材料如下:
?。ㄒ唬┪廴痉乐卧O施設計、施工和試運轉期概況;
?。ǘ┪廴痉乐卧O施實際處理效果;
?。ㄈ┪廴痉乐卧O施投資和運行費用情況;
?。ㄋ模┍O測部門出具的污染防治設施驗收監測報告;
?。ㄎ澹└黜椢廴痉乐卧O施的運行操作規程和管理制度;
?。渡钲谑薪ㄔO項目環境保護工程驗收表》;
?。ㄆ撸┕こ淘囘\轉期環保技術監督報告。
5.2.8
對重點管理項目的防治設施驗收合格者,發給《污染物排放許可證》;對不合格者,責令整改,經整改完善后,重新申請環保局驗收。
5.3 排污許可證
5.3.1 排污單位應當在排放污染物前申領排污許可證。
5.3.2 工業企業初次申請排污許可證需提供以下材料:
(1)申請報告,內容包括基本情況、排污口編號、機構代碼、法人、環保負責人、聯系;
(2)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審批批復(環保批文)復印件(驗原件);
(3)《環境保護設施驗收合格證》或《環境保護設施驗收表》復印件(驗原件);
(4)工商營業執照復印件(驗原件);
(5)企業新建污染物防治設施經環保主管部門竣工檢查批準試運轉的,應提交《環境保護設施試運轉通知書》、工業廢物處理協議;
(6)危險廢物轉移聯單(加蓋服務單位公章);
(7)獲得法定資質的環境監測機構出具的近一年污染物排放監測報告復印件(驗原件);
5.3.3 設施無《環境保護設施驗收合格證》、《環境保護設施試運轉通知書》,無法辦理正式排污許可證時,可申請辦理臨時排污許可證,提交材料參考5.3.2。
5.3.4 材料齊全,15個工作日可取得環保局頒發的排污許可證。
5.4 環境守法證明
5.3.1 企業填寫《出具守法證明申請表》;
5.3.2 提供以下材料
(1)《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表)的批復》
(2)《建設項目環保設施竣工驗收表》
(3)《工業廢水排放及總量控制監測報告》
(4)《工業廢氣排放及總量控制監測報告》
(5)《噪聲排放監測報告》
(6)《固體廢物處理協議》
(7)《危險廢物轉移聯單》
(8)工商營業執照副本
5.3.3 環境守法證明必須存檔,期限10年。
6 相關文件
參考文件:
《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
《深圳市環境保護局建設項目環境保護三同時管理辦法》
《廣東省排污許可證管理辦法》